斷章取屁
凡事皆投訴的人,並非觀察力特強,也不是批判力特強;他們更可能是適應力特弱、腦筋特懶、思想特蠢。《蘋果》報道,一位家長投訴某小四教科書內容有問題,舉出了四處毛病:
(1) 課本第一課第六段課文說:「你在河裏放屁!你的屁呀,在水裏變成泡泡。我一時好奇用嘴巴一戳,嘩,臭死了!」她批評用語太粗俗,擔心教壞小孩。
(2) 第二課有關媽媽偷看女兒日記的文章中,提及故事主角嫌媽媽常問問題,「真希望明天回家時媽媽不在家!」她質疑有誤導小孩「爸媽好煩」的觀念。
(3) 某故事女主角敏兒的父母吵架,剛回家的「敏兒傷心地從家裏逃了出來,伏在公園的草地上放聲大哭。」她批評這會令孩子以為離家出走是處理問題的方法。
(4) 某課提及小孩看住宅大廈閉路電視片段時取笑電梯中住客進食或舔手指,她狠批訕笑別人固然不對,以看閉路電視為樂更有侵犯他人私隱之嫌。
這位家長還說,「作為出版社,編寫小學課本要用詞小心,並給小孩子灌輸正確道德價值觀」。
太太,你究竟明不明白「教科書」是什麼?「教科書」是用來「教」的,不是髮廊裡供師奶隨意翻閱的八卦雜誌。既云「教科書」,就是用作詮釋、講解、評析、比對的素材,依靠的是一位有常識、有責任感的教導者──可以是教師,可以是家長,但不是一些動輒投訴心浮氣躁的人。妄稱「教科書教壞人」的家長,思想仍停留在「依書直說」的初級階段,誤以為教師只是讀稿機器,不會對文字的深層意義作講解;又誤以為自己的小孩無腦,照單全收字面句子,毫無思考能力──雖然自己正是如此。盡信書不如無書,若然單憑字面意義即可予孩子永不磨滅的影響力,任何教科書只需印上「我勁過愛因斯坦」七字不就成了?
看看那篇「放屁」課文,教的不是專以放屁來罵人,更似是引導學生思考河流污染的問題,或者個人衛生的問題。所謂「格物致知」,能否從事件、故事中習得知識、技能與態度,唯「用腦」二字而矣。當然,如太太眼明手快地斷章取義,眼中只有屁看不見其他,就不能保證腦筋得以健全發展了。
再者,小孩子髒亂,實屬常見,學習照料自己固然重要,偶爾玩水、碌地沙,更是童年美好玩意。要是家裡有浴缸,誰沒試過如《麥兜算憂鬱亞熱帶》的情節般,享受一下水中放屁屁的童趣?童真,成人未必有,更加教不來。這是率性,不是粗俗。動輒投訴罵人的,才叫粗野不文。
第二課說家長常常考問 (或「拷問」更貼切) 孩子,令孩子不勝其煩。這不是一個常見的生活場景嗎?不是一個每一家都應好好處理的課題嗎?這一課,無論對老師、對孩子、對家長,都是個學習聆聽、學習易地而處、學習平衡時間的良機。如果有家長不認同,甚或不承認「自己很煩」,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實在煩得透頂。
敝人身為教師,甚少使用「灌輸」(implant)一詞──「灌」而「輸」之,你以為學生的腦子是個空瓶子,任成人「灌」什麼「輸」什麼的嗎?教育 (education),其字根 (educate)古有「引導」之意;善誘之,啟發之,此之謂教育專業也。教育,從來都不是一分錢一分貨的等價交換;妄想花幾個錢,買幾本補充練習讀幾個course,就可叫全世界繞自己而轉,這是對「教育」的根本誤解,更是對孩子最差劣的態度示範。這位家長,你的價值觀才最不該,你的屁呀,變成泡泡,唉,臭死了。







